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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类别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000706003000
实施主体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行使层级 省级
实施依据 【规范性文件】《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 第三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及所在地区的孵化器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地孵化器的认定工作,并依照本办法申请国家级孵化器认定。
备注
服务业务
业务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
1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